(东京9日讯)日本政府在3月8日的「国际妇女节」当天通过民法修正案,同意把女性再婚禁止期从目前的离婚后6个月,缩短为100天。联合国人权组织谴责该修正案仍带有歧视妇女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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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法规定,夫妻离婚后300天內出生的孩子,被推定为前夫所生,再婚200天后出生的孩子被推定为现任丈夫所生。如果女子离婚后马上结婚,就有可能產生父亲认定纷爭。
修正案指出,如能出具离婚时並未怀孕的医生证明,则100天以內即可再婚。
日本法务部长岩城光英在当天的记者会上表示,希望该修正案获得本届国会批准,正式成为法律。
日本最高法院去年12月认定女性再婚禁止期中超过100天的部分是「过度制约」,判定其违宪。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在週一才发佈报告,以「日本民法依然仅禁止女性在一定期间再婚」为由,要求完全废除这一规定。
报告还谴责日本民法的夫妇同姓规定,指出该规定「实际上强制女性冠夫姓」,再度要求修改。
日本是世界上仅有的几个从法律上规定夫妇必须同姓的国家之一。一些人批评「夫妇同性」制度落后於时代,歧视女性。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曾先后於2003年和2009年两次要求日本政府修改这一规定,但由於日本国內反对势力强大,该规定存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