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怀
消防局予人的刻板印象不外是﹕救火之余也应民众要求﹐上门捉私闯民宅的蛇。最近又有新突破﹕下水救猴子。
话说一只跑到马路上撒野(还是逍遥)的猴子被车子撞伤后掉进水沟里。几经挣扎后﹐猴子仅露出头颅﹐上肢死命地抓住野草不放。一个好心人看见了﹐连忙致电向消防局求救。
报导说﹕消防局接到消息后﹐十万火急赶到现场﹐一名消防员随即跳进水沟﹐把猴子救上岸﹐并带回消防局治疗﹐同时提供水果给它压惊。不幸的是﹐因为重创﹐猴子最终不治身亡。
故事并没有因此结束。报导说﹕奋不顾身跳进水里的消防员后来在同事的协助下﹐合力为猴子掘墓安葬。最后更慎重其事地为猴子献上几朵大红花﹐以纪念它的死。
一只猴子﹑几朵大红花–这画面可以解读成搞笑﹐也可以解读为隆重庄严﹐而我选择相信此举乃尊重生命。
同天﹐同份报章至少出现了3篇关于蹂躏生命的报导﹕一是“虐死女婴”﹑一是“18楼抛下初生女婴”﹑一是“一家三口葬身火海﹐不排除自杀”。猴子遭遇患难时﹐会逃开﹐会死命地抓住野草保命﹔可是人类遭遇患难(不如意)时﹐不但任意践踏别人的生命﹐也任性地摧毁自己的生命﹕人命不如猴命﹐教人唏嘘。
当然﹐正如终止他人生命或自我了结生命的人所说的﹐“有不得已的苦衷。”苦衷或许外人难以了解﹐但不能因此就给自己判刑–走投无路。你怎么确认这“苦衷”就是“死路”﹖说不定它还是改变人生的推动力。
生命存在于瞬息间。是生是死﹐在于一念之差。是贵命﹐是贱命﹐取决于心态。
一只野猴子死了﹐有人为它下葬﹑献花﹔一只野鸭子被箭意外射中了﹐有人将它紧急送院﹐劳师动众﹕一只鲸鱼搁浅了﹐半个城镇的人向它伸出援手。可是人类﹐却有人为了不要孩子﹐或认为他的存在就是耻辱﹐或嫌他碍手碍脚﹐或将他当作报复工具﹐将他从高楼处抛下﹐或虐死﹐或买凶置他于死地。
虽然说有“生命不在于长短﹐乃在于内容”的名言丰富了我们对生命的看法﹐然而﹐结束生命绝对不是方法。
对生命多些慈心吧﹐毕竟人生苦短。能够善待生命﹐纵使人生多苦多难﹐也许就能淡定地笑看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