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妻姨并产子的被告不认罪于性侵条文。

(本报古晋29日讯)性侵妻姨案,被告不认罪于性侵条文,法庭定于4月8日预审文件处理后,于7月14至16日过堂。

Advertisement

这名41岁被告艾尼西尼,被指于去年1月31日大约早上9时半,在峇哥路的甘榜峇哥一住家内,性侵案发时13岁的妻姨,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376B(1)条文,而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不少过10年但不超过30年监禁,也可面对鞭笞刑罚。

确实为婴儿生父

据悉,受害者表示,自2014年12月开始,姐夫性侵了她3次,而最后一次是在去年1月31日,而当时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反倒是姐姐和母亲察觉到她的身体起了变化,而且也发现她已经有数个月不来月事后,利用验孕棒验出她确实怀孕了,进而向警方报案,而且在去年4月16日产下一名男婴,据DNA化验报告中显示出,被告确实是该男婴的亲生父亲。

警方在2月7日大约傍晚6时半前往将被告逮捕归案,并在今日提控上庭,但被告对于指控不认罪,法庭允许其在两名担保人之下,以人事1万令吉,并抵押1500令吉保释候审,并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到邻近的警局报到一次。

前一篇新闻阿迪南不食言 一小收到50万拨款
下一篇新闻真的太鼓达人!完美配合节奏抛接鼓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