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3日讯)被告林咸慈的辩护律师陈文达指,证人刘积兴是最佳的撒谎证人!唯证人不认同律师的说法,并强调他是诚实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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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陈文达盘问证人时,证人所指的第二天,是6月18日去医院因为死者进行解剖;唯在律师指案发日期在6月14日,证人指第二天是6月15日,但证人却不认同律师指他(证人)撒谎的说法。

证人在律师的盘问下指出,当天他有到解剖房确认死者身份,并指被告林氏当时并没有哭。

有哭没哭引争执

律师向证人展示一张照片,照片中能看到被告在哭,唯证人不同意。此时,律师指证人是最佳的撒谎证人,唯证人表示他是诚实的证人。同时,他不同意律师所指,即相片中的被告看起来是伤心的说法。

律师也说,控方传召的第7证人(巡逻警员)在供词中曾指出,当时被告看起来很伤心。因此,律师再次指证人刘氏撒谎。

证人在律师的盘问下指,当天命案现场他有看到1位记者。至于该新闻报导内容有指出,看到被告大哭,唯证人表示他没有看到。

律师指证人刘积兴师选择性的回答问题及对被告有偏见,唯证人不同意。

证人在高级律政司莫哈末伊斯甘丹亚末的引述下指出,当时有名女记者曾向他(证人)介绍自己是来自诗华日报的记者,并随身带有相机,唯他并没有问是名女记者的姓名。

案件将于明日继续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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