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亚庇23日讯)6名在拿笃入侵事件中被控参与恐怖份子活动的嫌犯,今日在高庭俯首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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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皆为菲律宾籍人士,年龄介于45至76岁。
他们被控抵触刑事法典130KA条文,可被判终身监禁及罚款。
被告们被控支持恐怖分子,以及意图串谋犯罪,在我国煽动恐怖活动。
拿笃入侵事件发生于2013年3月期间,来自菲律宾的武装份子侵占拿笃,在这起交火冲突中,导致10名马来西亚军警殉职。
事后共有30人被带到高庭受审,他们是分别在刑事法令和2012安全罪行法令,多项条文罪名下被控。
其中19人表面罪名成立,而被高庭谕令,为被控的多条罪名进行辩护。
当中罪名包括「成为恐怖组织的一份子」(触犯第130条文)、「向最高元首宣战」(第121条文)、「支持援助恐怖活动」(第130J条文)、「与恐怖份子收受利益」(第130G条文)。
另外11人,由于控方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他嫌犯涉案,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由于他们全都是菲律宾人,因此已经被谕令驱逐出境。
这起案件自去年6月6日开审以来,已经传召了逾百名证人上庭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