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22日讯)州选将至,“金钱政治”引关注,反贪污委员会副主席(防范)拿督斯里慕斯达法阿里表示,过去选举期间引发的“互帮论”、“发展论”经调查后不构成行贿罪行。
他表示,首相在乌雪补选和诗巫国会补选期间发表的“互帮论”遭人非议,当时反贪会接获针对首相分别以500万治水费和300万华小拨款贿赂选民的案件。
“基于治水费和华小拨款早在补选之前已经存在,不管选举结果如何,有关拨款都会发放,因此,首相的言论并不构成贪污罪行。如果有拨款只派发予特定政党人士,便形成贪污罪行。如果有关计划是涵盖所有子民,不分任何政党、种族及宗教,将不能归类成贪污。”
他今早出席实务的选区举办的反贪污委员会讲座上,向在场的领袖、执法人员及非政府组织代表分享有关反贪污的资讯。
针对现场民众提出“选举期间候选人宴客拉票或者提供交通费回乡投票的举动是否涉及行贿?”,慕斯达法阿里认为,宴客及提供交通费并不足以构成行贿罪名。
宴客交通费不算行贿
“政党宴客是公开聚会,出现宴会者与候选人不一定有利益挂钩,至于提供交通费让选民去投票,也不算行贿,因为我们无法断定收钱者一定会将选票投给对方。”
他说,贪污是涉及双方人物,要是双方私底下达致协议,不指控对方,反贪委会难以揪出证据来提控任何一方,因此该委员会需要各方合作来杜绝贪污。
“我们并非只捉小鱼不捉大鱼,而是投诉的一方并不能提呈有利和具有基础的证据,致使反贪会不能开档查办。”
他强调,反贪委员会是一个根据证据办事的组织,投诉贪污者必须提呈完整、基础和有力的证据,才能让委员会顺利开挡执法,不管是人民或持职权者,反贪会皆一视同仁对付涉贪者。
“贪污自以前到如今都一直存在,是国家的祸害。各单位包括反贪委员会必须让全民,尤其是青年了解贪污法令,才能更有效的杜绝贪污。单凭大马反贪委员会的执法人员,是绝对不足以应付所有罪案,因此反贪委会需要各单位包括政府部门、警方官员及人民等携手合作,才能杜绝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