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9日讯)一名部落客贴文发布可制造恐慌言论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二年,向高庭上诉寻求撤销判决,今遭高庭宣判驳回,维持原判。

Advertisement

被告尤索夫奥西迪苏勤曼(卅一岁)闻判后,认为此案存有「法律上论点」而申请继续保释,以便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他乃于2013年3月6日至7日之间,在署名「MILO SUAM」部落格上,贴文指「非法移民引发暴动」疑惑网民制造恐慌,因而触犯刑事法典505条文。

在此条文下最高可被判监二年,或罚款或二者兼施。

被告由哥顿哈密与阿米鲁律师代表,控方传召十七个证人后,被告于去年一月十九日被判罪名成立,须入狱二年,获准保释暂缓服刑。

哥顿律师陈词中指被告的贴文「非法移民将在沙巴发动骚乱?」并没有使到网民恐慌,也无证据显示任何公众因而受到诱使而陷入恐慌,因而推事庭的判决是错误的。

副检察司莫哈末苏比安则加以一一反驳,指有关贴文发表在「入侵拿笃」事件之后,因而符合控状所指「可能引起恐慌」因素推事庭的判决正确。

拿督诺再雅法官宣判指出,被告未能提呈其他方面有力证据情况下,有关指控是判决正确,被告的上诉驳叵,维持原判。

哥顿哈密随即要求让被告保释,暂缓服刑,针对案中存在「法律论点」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前一篇新闻敢不敢上浮罗岸?
下一篇新闻终生监禁获州元首宽赦 7男1女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