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莱斯市18日讯)加东孟加莱益商业区一后巷垃圾堆积如山经媒体报道后,斯市市政局执法单位为揪出乱丢垃圾者,近日夜里通过长时间的埋伏侦查,当场逮到3名在该处丢垃圾的外劳。有关的外劳各收到100元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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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轻微犯罪法令第12(1)条下,在公共场所胡乱处理或堆积垃圾,不论公司或个人都面对当场罚款,而且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缴清,否则将被控于法庭,届时刑罚提高至1000元罚款或一个月监禁,再犯刑罚提高至3000元罚款或3个月监禁。
市政局表示,其执法人员将继续在其权限的侦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