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贸消部执法组主任罗斯兰说,对执法组在过去多次的取缔行动中,屡遭不法之徒恐嚇及暴力对待,旗下官员在展开特定执法行动,如扫荡贩卖盗版光碟行动、取缔柴油走私活动时,佩戴枪械乃是出于安全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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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实际上,早在1970年时期,该部一些执法官员就获准在特定执法行动时佩枪,以確保官员能够安全行动。

他坦言,这尤其是我国在过去数年来,鑑于柴油走私情况猖獗,如但是在2014年,该局在《1961年统製品法令》下,就充公了约1亿8905万令吉的货品,相比2013年的1501万令吉充公货品,就增长超过10倍,当中主要货品就包括这些走私柴油。

「相比之下,我们的执法官员到湿巴剎及超市巡视或展开取缔行动时遭到商家谩骂都是小儿科,也算是家常便事。因此,在上述特定执法行动上,出于安全考量,我们的执法官员確实有需要佩枪。」

罗斯兰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针对贸消部执法部官员在展开取缔行动时,可佩戴枪械一事,这么指出。

罗斯兰指出,在2014年,在《统製品法令》下被充公货品总额比较早前飆升10倍,主要因素除了基于贸消部与总检察署特別任务小组联手展开的「点滴行动」(Ops Titik),成功侦破多宗柴油走私以及大型机械等贵重货品走私案。

「在这些联手行动下,除了充公了大量走私柴油,我们还成功起获许多像船只、罗里及机械等走私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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