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31日讯)黄仲崑去年酒驾又逆向行驶遭逮捕,酒测值高达0. 88 ,被法院依公共危险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台幣(约1万4800令吉)確定;台北地检署30日传唤黄到案执行,黄缴交罚金免去牢狱之灾,还自嘲自己 是「捨身取义」,希望媒体报导这起酒驾重罚事件后,社会大眾知应知道酒后不可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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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仲崑30日下午搭乘德士抵达北检执行科,他下车看到记者在拍照,开玩笑说, 「拍完要跟我讲喔」,记者问他要缴交多少罚金, 他说, 「我上去跟法官討论一下」,隨后搭电梯上楼。
黄 仲崑缴完钱离开时,直言缴了1万4 80 0 令吉罚金,他说缴了这笔钱「很伤」, 「以我自己的不良示范, 受到该受的处罚, 因为我是公眾人物,媒体报导整个事件,可让社会大眾知道酒后开车是万万不可以的事」;他指出, 「这比我自己去拍八点档乡土剧的意义还大,希望让大家引以为诫」,並奉劝记者不可酒驾。
去年8 月5 日晚上,黄仲崑在住处附近的餐厅喝酒后, 隔日凌晨驾驶黑色休旅车行经台北市仁爱路,原先朝总统府方向行驶,却突然违规迴转,逆向进入朝东方向车道,遭辖区新生所警员拦查,经实施酒测,酒测值高达0.88毫克,被依公共危险罪移送法办。
台北地院审理, 考量黄仲崑曾有酒驾纪录,判处拘役5 0日確定, 应知酒驾对公眾交通安全的影响,因此判他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