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9日讯)对妻子的外甥女施暴,今日审前准备后,案件将转至哥打三马拉汉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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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45岁被告巴利孙达被指在去年11月2日大约凌晨2时左右,位于阿沙再也的甘榜瑟邦拉勿的住家内,和妻子年仅13岁的外甥女发生性关系,被以抵触刑事法典376A条文提供,并可在刑事法典376B条文下被判刑。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也可面对鞭笞刑罚。
他也因在案发时还要求受害者口交,另抵触刑事法典377C条文,而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不少过6年但不超过20年监禁,也可面对鞭笞刑罚。被告在去年11月20日提审时表示认罪,但无法认同案情披露,因此法官无法接受其认罪,喻令案件进入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