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3日讯)人赃并获,男子面对两项提控,基于今日由主簿官代为开庭,因此暂定2月3日由推事再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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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案情指出,63岁投报者向警方透露,今年1月13日晚上10时50分,在布亚肯南亚路处的住家内,他的两个儿子发现一名男子出现在他们的屋子范围内,正打算偷鞋子。就在该男子发现事主出现后企图逃跑,但却被他们制服。
警方在晚上11时10分抵达现场,并由事主交出19岁小偷阿都卡迪撒依以及其所携带的一把小刀。
警方分别以1957年腐蚀性、爆炸性和危险武器法令6(1)条文(第一控状),以及刑事法典451非法侵入住宅条文(第二控状)将之提控上庭。第一控状中,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监禁不超过2年以及鞭笞刑罚,而第二控状,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2年监禁,也可面对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