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5日讯)两名少年今日同意认罪于误杀条文,并等待2月24日社会报告以及检定报告出炉后面对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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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分别为19及15岁少年被告,被指于去年10月16日大约凌晨1时至7时之间,在位于哥打三马拉汉莫穆沙路的蛋糕店前,意外致死了一名17岁少年,抵触了刑事法典304(a)条文下被提控上庭。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30年监禁,也可面对罚款。

今日两少年被告在家人的陪同下出庭,并表示愿意认罪,且有待社会报告以及检定报告出炉后面对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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