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陈超耀:尽管联邦政府迄今尚未公开声明,但是,自2011年11月24日紧急法令被废除后,根据联邦宪法第150(7)条文,原属砂拉越的领海拥有权,已经自动被归还给砂拉越。

(本报美里25日讯)即将在国会进行辩论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将对砂拉越石油与天然气权益的影响,砂拉越政府必须加以关注。

Advertisement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中央秘书长拿督陈超耀律师今日发文告指出,去年12月8日,砂拉越州立法议会朝野议员一致支持通过的法案,授权砂拉越政府重新审视联邦宪法涉及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契约及“政府级委员会报告”(IGC)条文,以捍卫砂拉越特别权益,若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已引起不公现象没获得联邦政府正视,反而被联邦政府纳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项目,那么,这无疑将形成极度尴尬局面,因为中央政府实际上已经无权再干涉砂拉越领海的拥有权。

中央无权干涉砂领海权

他今日针对依据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部长提供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报告的第5页列明:“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授权国油(Petronas)拥有特殊权力于搜索、勘探以及开发处理马来西亚无论是在陆上或海中的原油及天然气。”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强烈反对这项条文,因为在2011年11月24日紧急法令被废除后,根据联邦宪法第150(7)条文,原属砂拉越的领海拥有权,已经自动被归还给砂拉越。

“而砂拉越的领海拥有权是在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契约及政府级委员报告(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 (IGC) Report)获得保障。”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不同意国油公司在属于砂拉越领海,拥有特殊权力进行搜索、勘探以及开发原油与天然气,因为这些权力应该属于砂拉越政府。

因此,砂拉越政府作为领海拥有权的一方,应可自行决定哪间公司才可进行搜索、勘探以及开发原油与天然气,有权发出相关执照与准证,尽管目前为止,联邦政府还未正式作出相关的声明。

关注第二阶段权力下放

文告也指出,由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是一项国际性贸易协议,当中内容对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契约(MA63)及“政府级委员会报告”(IGC)赋予砂拉越的权益将带来潜在影响,所以,在国会通过此项协议之前,砂拉越政府有必要加以关注。

另一方面,拿督陈超耀指出,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由衷感谢首席部长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德南沙登在与中央政府的首阶段权力下放谈判,成功为砂人民争取中央政府13项行政权力下放给砂政府。

这将能够让更多砂拉越人成为公务员,处理联邦民事服务,同时也让更多砂拉越人有机会担任民事服务部门的主管。

然而,砂拉越人民联合党更为关注第二阶段权力下放的谈判,即涉及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契约中的砂拉越权益;以及第三阶段的谈判,涉及经济管理事务及权力。

对于即将在国会特别会议上提出讨论的跨太平洋关系伙伴协议,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同样给予密切关注,因为该协议在某程度上,将对砂拉越的石油与天然气权益带来影响。

前一篇新闻男女断魂罗东桥 人肉搜索可疑车子
下一篇新闻陈超耀:首长矢夺回主权 砂是邦国非州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