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消费者协会(PPIM)主席拿督纳兹因建议雇主应该要一个月发薪两次,特别是那些薪水在3000令吉以下或贫穷阶级层,并认为这么做可以协助他们分配开支,减少他们向大耳窿借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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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兹因认为,这么做是为了应对目前的经济困境,一旦经济好转,就可以回到一个月发薪一次。

一个月发薪两次的机制,是将薪水分别在每个月的15日和最后一天,发给员工。

叶绍良:增雇主负担
发薪两次添麻烦

叶绍良于今早接受《诗华日报》访问时,发表上述见解。

他称,一个月发薪两次只会增加雇主的负担,因为雇主需要准备两次的薪水单、经由银行入账两次等,等同需要增加很多费用和时间成本。

他指出,本地雇主选择一个月发薪两次的并不多,主要是基于成本因素。

他认为,目前大多数雇员都是一个月领取薪水一次,如果提早获得薪水,也可能衍生另一个问题。

当雇员在月初要缴付各种例常费用时,却发现钱不够用,就会引发问题。

他表示,薪水若在月底一次性发出,也是一种变相的强迫存款,减少花钱的机会。

方健华:于事无补
不善理财者或陷困境

他称,国家银行最近对4000名来自全马各地的受薪一族展开“大马雇员财务承受力”的调查,而调查结果也发现,虽然51%受访者有备不时之需的基金,但却有高达76%者承认要立即拿出1000令吉现金应急有一定的难度。

他指出,这显示绝大部分的大马雇员,没有一套适当的财务计划,而且很多人往往追求短暂的满足感,而忽略了未雨绸缪的重要性。

因而,在缺乏理财观念的情况下,薪水若再分两次发放,恐让这些雇员更早用完薪水,财困危机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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