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0日讯)6名少年于暴动条文下被提控,在认罪后需等待2月22日社会报告以及检定报告出炉后面对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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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刘姓、14岁陈姓以及14岁曾姓少年,被指于今年1月1日大约傍晚6时半,在位于石角新市镇某娱乐中心处涉及暴动行为,因而于刑事法典147条文被提控。
而他们3人也因和17岁少年、温姓少年以及15岁何姓少年,另外与今年1月5日大约晚上7时半,在位于石角商业中心处,同样因涉及暴动行为而再次抵触刑事法典147条文而被提控。
他们6人今日分由两推事庭提审后皆认罪,并将等待社会报告以及检定报告出炉后面对判决,并获准在父母作为担保人之下,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