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5日讯)2男子在一商店行踪鬼祟企图犯案,结果在此间推事庭被控抵触砂拉越轻微犯罪法令,2人认罪后分别被判坐牢6个月及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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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分别为沐沙菲卡迪尔及哈沙纳柏奇亚,年龄都是43岁。被控于2015年1月29日凌晨2时30分在民众会堂路一商业店后方被发现行踪可疑,企图犯案。
巡逻警也在2人所骑的摩托车上发现多样犯案工具,包括改装过的钥匙、剪刀、螺丝起子等工具。其中一人曾有破屋行窃的记录。
2人被控抵触1958年砂拉越轻微犯罪法令35(G)条文,并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
2人俯首认罪后,首被告被判6个月监禁,次被告被判处3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