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案累累的两名被告。

(本报古晋12日讯)涉多宗破屋行窃案的两名邓姓男子,今日在一宗抢劫案中面对裁决,被判监禁13年以及鞭笞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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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分别为45岁及49岁,同为邓姓的被告,今日被控于去年2月2日大约傍晚5时半,在位于兰迪路的印达兰迪花园,合伙抢夺了40岁男子的平板电脑,以及将在场的女佣捆绑后夺走了她的手机,抵触刑事法典395条文,各自在两项提控下皆被判13年监禁以及2下鞭笞刑罚,而基于刑罚同时执行,因此两被告都面对监禁13年以及鞭笞4下。

对于辩护律师阿都拉曼向法庭要求,希望法庭能考虑两被告的年龄都接近50岁,请求能豁免鞭笞的刑罚,但法官认为,法律上是必须考虑以大众的安全着想,也无法接受辩护律师以他们的情况酌情轻判,尤其两名被告在此之前还是犯案累累的惯犯。

而从法庭翻译员念出的记录中,多数为破屋行窃,借此,法庭认为有必要正视此事。

在下判后,辩护律师向法庭申请让被告保外等待上诉,但被检方驳回。检控官认为,证据上比如监控器已经清楚拍到被告的样子,能成功上诉的机率甚微,更何况被告之前获保的时候原本是要被扣上电子监控器,但请求得直的条件是被告必须到邻近的警局报到,而记录上也记下了从上个月开始被告就没有到警局报到,借此,法官驳回了保外上诉的请求。

而同样涉案的已逃陈姓被告,法庭对他所发出的逮捕令将延长至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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