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7日讯)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拿督许乐娣认为,大马政府在落实各项有关人权的事宜,有必要和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和公民社会组织紧密合作,以更全面的维护在「普遍定期审议」的商议结果,不得独行独断。
Advertisement
与此同时,她表示我国社会缺少对「普遍定期审议」的认识和意识。
她说,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和公民社会组织在人权方面有专业的知识和看法,政府应以客观的角度考量相关组织的建议。
“更重要的是,这些组织是从草根人民,以及各阶层人士的角度出发。这将确保政府更有效的落实在普遍定期审议接受的建议。”
她强调,尤其是极力提倡社会和谐以及人权的大马,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更责无旁贷的监督大马政府完善落实在普遍定期审议所接受的建议,而不是草草了事。
普遍定期审议是联合国系统之下,用以监督和维护每个联合国成员之人权的主要关键,外国和国际社会已经长期关注这项4年半一次的审议。
大马在2009首次参与普遍定期审议,第二次则是在2013年,而在2018年也将会进行第三次的审视。
许乐娣是在今日向媒体汇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的巡回讲座时,如是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