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7日讯)大哥礼荣等人被控非法禁锢、集体抢劫和致伤他人案件,5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已将案件入禀高等法庭,以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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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于去年12月22日在诗巫地方法庭被判非法禁锢、集体抢劫和致伤他人的所有罪名成立,判处监禁7年至23年不等兼罚款和鞭笞。5名被告因不满判决,于今年1月5日透过代表律师将案件入禀高等法庭,进行上诉。
高庭将择日听审此上诉案。
大哥礼荣与另外7人非法禁锢、集体抢劫和致伤他人的案件时发生在2007年。案件经过4年的审讯,于2011年3月18日,8名被告所涉及的罪控,都表面罪名不成立,获得当庭释放。
控方因为不满判决,较后也将案件上诉高庭,要求推翻原判。高庭在2014年11月21日推翻原判,案件须返回地方法庭进行自辩。
涉案的虽然有8名被告,但案件返回地庭进行自辩,出庭的只有5名被告,即第一被告黄恭耀,外号猴子(Monkey)、第二被告许谦平,外号Tuo Tao、第六被告杨钦龙,外号Chi Lung和第八被告刘安豪,外号Ang Ho以及第五被告黄礼荣。
案件于去年12月22日当天,5名被告被判所有的罪名成立,并被判刑。被告们都各自面对一项或以上的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