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SM娱乐公司发佈声明,称2015年10月13日以黄子韜为被告提起的「请求偿还垫付款诉讼」已被中国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违反偿还义务的黄子韜向SM公司偿还SM公司已支付的垫付款及逾期利息。对此,黄子韜工作室通过媒体首发回应,称其中有「与事实极其不符的信息,故意混餚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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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人黄子韜(Tao)曾是韩团EXO一员,2015年4月自行提出解约退团,虽然顺利返回中国继续演艺事业,却和韩方经理人公司「SM娱乐」打起了合约官司,他被控曾向公司借款,但是到了偿还期限却没有归还,近日被中国青岛法院判决败诉,SM娱乐也发声明强调「事必归正」。

SM娱乐表示,黄子韜去年4月擅自离开公司和EXO,並在离开前向公司申请「未来收入」预付金。之后,黄子韜明知公司银行账號,但却没有在承诺的期限內偿还这笔预付金,反而向韩国法院提出確认其与公司专属合同不存在效力诉讼。

对此黄子韜透过工作室发表声明,强调2015年4月尚未和SM娱乐正式解除合约,双方仍处谈判阶段,也没退团和离开公司,认为公司支付垫付款给他是属於自愿行为。而他多次向SM娱乐索取银行账户,要確保按时偿还垫付款,反而公司没有提供账户和答覆,认为公司有故意拖延时间,公司进而用「逾期偿还」的理由提告。

除此之外,黄子韜认为公司发表的声明有夸大的嫌疑,將偿还垫付款的诉讼提升到两国文化交流的层面,引来外界以道德批判的方式,影响舆论的看法。他为了维护名誉,也提出当时和公司沟通的短讯,证明自己並不是欠款不还。

【黄子韜部分声明】

针对SM公司声明中与事实极为不符的信息,故意混餚视听,且故意提出诉讼。为澄清事实,维护黄子韜的名誉,黄子韜工作室特此声明如下:首先,2015年4月份,黄子韜並未擅自脱离SM公司及EXO团体正式解约,双方仍处於谈判期间,SM公司向黄子韜支付垫付款实属自愿行为。

其次,SM公司蓄意混淆视听,声称「黄子韜在明確知晓我公司银行账户的情况下,並未在指定期限內偿还垫付」,此为不实资讯。黄子韜自始至终都保持著契约精神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曾多次向SM公司索要其银行账户,以確保按时偿还垫付款履行偿还义务,並没有违反申请专属协议效力不存在之诉等常识行为,反而SM公司从未给出任何准確答覆,也並未向黄子韜提供其银行账户。SM公司的此番举措有故意拖延时间的行为存在,並意图通过以「逾期偿还」为由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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