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5日讯)一名商人在地庭被控收藏105种未注册药品,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万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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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49岁,面对控状指他于去年4月28日中午,在一间店内收藏105种未注册药品,触犯毒药及化妆品控制法令第7(1)(a)条文。
他也被控于同时同地,拥有违禁药物而触犯毒药法令第13(a)条文。
来自药剂组主控官在被告表明认罪后,要求法庭施予被告适当判罚。
被告代表律师陈德明代为求情,指出这是被告疏忽未清理存货,他在前年11月20日被判执行社区服务两个月,疏忽未清理货仓,控状中的105种货品其实有待消毁,并无意图转卖。
控方表示有关货品共值23万6350令吉。
地庭法官英特拉阿育遂宣判被告首罪罚款8千令吉(或6个月监禁),次罪罚款2500令吉(或3个月监代替),上述证物加以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