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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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欺山莫欺水﹐这句话在很大程度上﹐是有其可信度的。从山上跌倒﹐只要一息尚存﹐至多是断肢外伤﹐还能生存﹔而一旦溺水﹐虽然身体完好﹐因为少了一息﹐也只能挥别可爱的世界﹐与亲友们阳阴相隔了。流水夺命﹐只须几分钟﹐所以人一旦溺水﹐即小命不保矣﹗而一般上如果长舟沉没殃及人命﹐报章上的报导索性以 “船祸”来表达不幸﹐而非“意外”用词。”船祸“的震撼性自然要比“意外”来得强了﹐这倒是不争的事实。

在内陆地区﹐水路是日常的交通﹐而长舟﹐即是水路的重要支通工具。尤其是在偏远与偏狭的小河﹐没有长舟﹐休想能来去自如。

内陆居民傍水而居﹐泰多居民都谙泳术﹐不过﹐也有一部份居民不谙泳术﹐而在长舟发生船祸时﹐往往是哪些不谙泳术的遭溺﹐死得不明不白﹐也死得冤枉。

有很多宗的船祸在拉让江一带发生过了﹐只是﹐船祸归船祸﹐用长舟载客的﹐还是无动于衷﹐当然﹐更不会亡羊补牢﹐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了。

中国人有“幸生不生﹐必死不死”这句话﹐这与“置之死地而后生”或是“绝处逢生”有异典同工之妙﹐意指﹐如果一个人侥侥求生﹐可能未必可以幸存﹐反而是如果抱着必死的决心﹐或许还能搏一搏运气﹐有个在绝境逢生的机会。只是只要是长舟翻覆﹐不谙泳术除非是有人救起﹐不然﹐只有溺水一途﹗

日前﹐布拉甲州议员即苦口婆心力劝长舟业主及搭客﹐应该要将安全措施排在第一位﹐凡在乘坐长舟或快艇时﹐要穿上救生衣以保平安。

救生衣其实不贵﹐有了一衣在身﹐不管长舟与快艇如何翻覆﹐ 至少﹐人在跌进水里时还能浮着呼吸﹐少了溺水之危。

耗费区区来保住自己的一条命﹐又何乐而不为呢﹖

人说﹐防患不未然﹐与其在长舟发生船祸时亲人抚尸哭得呼天抢地﹐无宁在乘长舟作足保命的安全措施﹐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有关方面该不该立法﹐强制性地要川行内陆水路的长舟或快艇搭客皆得穿上救生衣才可乘坐﹖

人命可贵﹐人命也是关天﹐苟且偷安﹐其实是在跟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一旦搏不过﹐就得押上了自己的一条小命了。

欺山莫欺水﹐别再让“船祸”夺走宝贵的生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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