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士司机週三上午在吉隆坡法庭外摆摊,多名德士司机签名並填写表格,以起诉陆路交通委员会。

(吉隆坡30日讯)102名巴生谷德士司机今日入稟法庭起诉陆路交通委员会(SPAD),力阻陆交会將Uber、GrabCar及Blacklane等手机召车应用软体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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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生谷德士司机行动委员会主席再拉尼依绍苏鲁丁,联同101名年龄介于25岁至73岁的德式司机,今日通过肯加达兰律师行入稟吉隆坡高庭,並將陆交会列为答辩人。

有关德士司机要求法庭勒令陆交会宣布Uber、GrabCar及Blacklane等软体为非法,因为有关软体不符合《2010年陆路交通委员会法令》的规定。

德士司机要求法庭发出禁令,禁止陆交会將该3个应用程式合法化,同时发出公函及指南,禁止该3个应用程式的营运及活动。他们也要求一般损害赔偿、堂费及利息等法庭认为合適的赔偿。

根据《马新社》报导,德士司机在诉状中指出,由於所收取的费用远低於德士跳表的费用,Uber、GrabCar及Blacklane为德士业带来负面影响,而陆交会及陆路交通局的执法未能有效打击有关应用程式的使用。

他们强调,Uber、GrabCar及Blacklane司机没有陆路交通委员会所发出的司机卡,並使用未向陆交局注册的车辆载客。

他们也强调,陆交会未能遏止该应用程序的结果,显示当局已经怠忽职守。身为维护德士司机尊严的机构,陆交局已经影响我国德士业良好形象及影响德士司机生计。

另一方面,德士司机们的代表律师肯加达兰对《大马內幕者》指出,德士司机们准备进行的法律行动总共有4个步骤,入稟法庭只是第一步。

「首先,陆路交通委员会必须宣告优步、GrabCar及Blacklane是非法的。第2步,我们要求陆路交通委员会宣布这些公司的所有活动及营运都是非法的。」

「第3步,我们会申请永久禁令,要求陆交会不要承认Uber、GrabCar及Blacklane,陆交会也要在《陆路交通委员会法令》下发出公函,阐明相关规定。」

他也表示,该法令的第258条文,几乎赋予陆路交通委员会完全免受法律制裁的权力。

「该条文绝对地保护陆路交通委员会,但他不能绝对免於法律制裁,因为这违反联邦宪法第8条文,该条文阐明,所有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他也揭露,完成上述3个步骤后,德士司机们將在两周后入稟法庭,要求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不要承认该3个应用程式的非法服务。

「举例来说,若有人上网召德士,就有好几个软体可以选择,如果他点选这个就会马上送到家门,德士司机显然就处於劣势。所有產业都必须公平竞爭。」

他也指出,巴生谷德士司机委员会已接获柔佛德士司机的邀请,而他们也同意到柔佛州进行巡迴抗议;两地德士司机將在抗议活动后,將备忘录呈交柔佛苏丹依布拉欣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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