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1日讯)2名华裔男子被发现不诚实拥有属于贼赃的摩托车,今日在此间法庭各自被判6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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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为陈某和黄某,被控于今年10月12日晚上8时50分在蓝砂路处,被发现拥有1辆属于报失的本田摩托车,属于1名40岁巫籍男子所拥有。

2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11条文,并与34条文同读。在该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至少6个月及高达5年,并另可加罚款。

2人认罪后,分别被判坐牢6个月,刑期从逮捕日(10月12日)开始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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