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纳闽10日讯)纳闽警方于昨天早上逮捕一名涉及强奸未成年女童案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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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纳闽警区主任阿兹哈欧曼今天下午发布的一项文告,如此表示。
警方是在前天(8日)接获这项强奸案件。有关受害者在母亲的陪同之下来到警局进行案件投报。
有关受害者是一名11岁女童,案发当天(8日)下午3时30分,女童当时正躺在自己的睡床上休息。有关嫌犯则假借借用洗手间的理由,进入受害者房间,当嫌犯从洗手间出来之后,即把房门反锁,再霸王硬上弓,奸污有关受害者。
当嫌犯完事后,受害女童立即向母亲投报,该名母亲随即带领受害者向警方报案。经院方检查,有关女童私处的确有新的撕裂伤痕。
今年只有11岁且尚在求学阶段的受害女童为马来籍。
有关27岁嫌犯是一名聋哑弱势群体,嫌犯在昨天被逮捕后,遭扣留7天,警方也将援引强奸刑法法令第376条文进行调查。在此条款下,一旦被告被控上法庭及罪名成立,将被判最少5年或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