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0日讯)柔州总警长拿督万阿曼警告,在社交网站上詆譭他人者,將受到法律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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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有鑑於最近社交网站上充斥著越来越多含有针对个人的羞辱性言论,为了避免上述言论破坏个人名誉及扰乱社会秩序,警方將採取行动对付这些在网络上载、分享及散播这些言论的不负责任人士。

万阿曼今日发表文告,发出上述警告。

「警方严正看待此情况,並会採取必要的行动对付那些发展煽动言论者。我们作为维持国家治安的机关,有责任公正地调查每一起投报,並將相关人士带上法庭。」

他说,上述散播煽动性言论的行为將被视为企图破坏警方的诚信,並让网民对于国家法定机关產生不满。

「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誹谤)及1948年煽动法令4(1)条文调查上述言论,对于协助散播不实言论者,则將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条文被调查。」

他劝请,民眾在分享有可能干扰国家和谐的资讯时,需更加谨慎与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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