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柯致强(右)完成为期2天自辩环节后,遭庭警从淡马鲁高庭押出庭外。

(淡马鲁8日讯)新加坡杀友砍妻的被告柯致强否认,在知道妻子黄美玲与中国藉男子阮潮强有曖昧后,从新加坡前往彭亨直凉的住家杀害及企图谋杀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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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3年3月在新加坡时,发现2人已有曖昧,甚至睡在一起。不过,对我来说,是个『Good News(好消息)』,为了孩子的將来,希望妻子有新男朋友后,我俩可提早离婚。」

当被问及妻子与死者有「特別」关系,被告作何感觉时,他说自己和妻子黄美玲犹如朋友关系,由於妻子是孩子的母亲,他依然尊重对方,也没有任何愤怒的感觉。

「唯有在美玲时常与死者外出至深夜,导致我需照顾孩子而无法工作,我才感到生气。」

他是今天在淡马鲁高等法庭第2天进行自辩后,接受副检察司西蒂及辩护律师哈兹米盘问时,如此表示。

他说,真正杀害死者,是他的妻子,主要3大原因,包括妻子受男友欺骗仍是单身,其实对方是有妻子和9岁的女儿、家属承认的媳妇及欺骗中万字巨奖的奖金。

庭上长篇大论

他强调,自己没杀害死者及砍伤妻子,並且事发后的15天,从报章上知道警方通缉他后,就在代表律师的陪同下前往金马区警察总部自首。

「我自首是协助警方调查此案,因此在2013年10月28日隨同代表律师自首,以还我清白。」

由於新加坡籍被告的国语不好,从开始的宣誓至回答问题,几乎都以华语作答,並由翻译员翻译。被告偶尔也会用几句简单的国语或英语对答。

但基於被告总是长篇大论,且没直接回答双方律师的问题,翻译员劝阻多次后也显得不耐烦,使到被告不断在庭上道歉。

法官拿督阿都卡林在双方律师结束讯问后,宣布案件於明年1月6日结案陈词,1月14日进行宣判。

资料档:图杀妻子

来自新加坡的47岁柯致强, 被控于在2013年10月13日凌晨时分,在直凉美旺花园涉嫌刺死中国籍男子阮潮强,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他也涉嫌企图谋杀妻子黄美玲,触犯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並在今年6月6日被法官宣判表罪成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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