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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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族!多么难听的名词!

十几年前已经常常在新闻报导中看到。很多啃老族的故事都是发生在中国。

譬如说:

(1)年青人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仍旧依赖父母,和父母住在一起。
(2)年青人好吃懒做,一直依赖父母。
(3)刚开始工作,工资低,房租贵,暂时住在父母家。
(4)结婚后,仍租不起房子,暂时分别住在父母家。
(5)无法照顾幼小的孩子,要依赖父母,只好住在一起。
(6)…………………………………………………

以上种种情形,大家都称之为啃老族,不是很公平合理的。

除了上述的第二种情形是真正的在“啃”父母,其他的应该算“依”父母,才比较合情合理。

最近美国商业部公布了一个报告,说啃老族不完全是经济的原因,很多年青人选择和父母同住,是因为晚婚或较晚生子,需要得到父母的照顾。虽然经济情况好转,美国的啃老族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统计指出:2005年是27%,2015年增加到31.5%。

从这个报告,最少说明两点:

(1)啃老族不只是发生在中国,全世界都有。
(2)啃老族不只是经济的原因,主要是依赖和互相照顾。

现在我要提出一个相反的问题,如果一个孝顺的子女,为了要孝顺父母而住在一起,也叫啃老族吗?还是应该叫“孝老族”!

我不知道英文的报告,对和父母住在一起,原文是如何称呼?啃老族只是我们给它的翻译。

原文该不是“啃”这样难听吧。我们使用中文要十分小心。“啃”,我们常常是说“啃骨头”,狗啃骨头。我们一揽子都称呼和父母同住者为啃老族,就十分不适宜了。

就好像对年长的未婚妇女称“剩女”,多么难听的名词。年越三十或四十的未婚妇女,可能是独身主义者,可能喜欢晚婚,享受较多的自由。“剩”这个字常常用在“剩菜”,“剩饭”。

是不好的东西,是没有用的东西,请少用这种负面的字,尤其对女性,和父母同住,情况很多,也请少用“啃老族”这种负面的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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