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民主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认为,《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已经违宪,因为该法案把原本属于国家元首的权力,转移至首相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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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根据《联邦宪法》150条文,只有国家元首才有权力颁佈紧急状態。
他表示,该条文阐明,如果发生紧急事故,並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经济或公共秩序,国家元首有权颁佈警急状態。但在前天提呈国会下议院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却赋予首相颁佈警急状况的权力。
哥宾星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参与《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辩论时指出,这两项法律是互相牴触的,更导致首相侵佔了国家元首的专有权力。
他表示,颁佈紧急状態的后果严重,所以过去的立法者,才会把这项权力移由国家元首,而不是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