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控状后,被判5年监禁的被告和辩护律师阿都拉曼同摄。

(本报古晋1日讯)意外将叔父打死,男子今日面对修改控状后认罪,被判5年监禁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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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以谋杀罪提控的25岁被告为威尔森彼特。

法官在上个星期五(11月27日)认为误杀罪名较合适,准许将谋杀之指控修改为误杀后,案定今日让被告选择是否认罪于新的控状条文。

不满死者讥他没用

被告是在去年8月3日晚上7时左右,与叔父以及两名友人一同喝酒时,因不满叔父说他没用及无收入等的指责,一气之下愤而抡起靠近身边不远的铁支,把叔父打死后逃离现场,但最后仍前往警局自首。

警方以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将他提控上庭,在这一条文下,唯一的刑罚为死刑。

经过审讯后,法官认为案情中所披露的案发经过并不存在谋杀的意图,在修改控状后,将原本面对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即将面对死刑,修改成刑事法典304b误杀条文,而这一条文下之最高刑罚为10年监禁。

辩护律师阿都拉曼在提呈求情书中表示,被告还有很长的未来必须面对,又还未娶妻,并且从事土木工程,以赚取一天60至70令吉的薪金。

律师表示,希望法官能考虑不将他这一次的失误终结了其平凡生活,让他不至于在监狱的栏杆后,四面墙之中度过漫长的日子,以致未来难以融入社会。

律师指被告有担当

律师进一步求情表示,排除这一突发事件来说,被告是一个有担当的儿子,也是手足间的好兄弟。因为这一事件,被告也已经吸取了教训,并且也将这一教训背负一辈子。

被告在面对刑事法典302条文的提控时,曾经向检方要求调整控状,但接连4次皆被拒绝。

律师表示,被告和死者间的争执是在情绪暴躁之下突然发生。被告愿意在误杀的罪名下认罪的同时,也表示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因此,5年的监禁已足以惩罚被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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