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30日讯)网络歌手黄明志辱骂国能的上诉案,基于辩方今日才提呈司法检討入稟书,案件再展期至明年2月18日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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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原定今早在麻坡高庭开审,当事人黄明志及家人並未出席,由辩方代表律师海占及副检察司赛夫依德利斯,到內庭会见法官拿督威拉哈丽嘉討论有关案件的进展。
辩方律师要求法庭把案件展期,以便他能代表黄明志入稟司法检討的陈词。
黄明志因一部辱骂国能短片上载至社交视频网站,在刑事法典第509(侮辱他人)项条文下被控,若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控状指他于2009年10月26日晚上10时,在麻坡天猛公阿末路的国能分行,以脏话及各种言论如「国能只会吃」及「工作很慢」来辱骂国能,上述不雅的言论被一名民眾旺莫哈末法查听到。
黄明志去年12月1日在麻坡地庭改口认罪,被法官判处3个月社区服务,控方认为上述判决过轻,向麻坡高庭提出上诉,案件原订9月29日下判,但后来因黄明志胃病发作入院及其代表律师缺庭,展延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