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性侵的男子昨日不认罪后,也无法获保候审。

(本报古晋24日讯)街边小巷和小女友发生性关系,男子被控以性侵罪,在不认罪下案件将于明年1月5日审前准备后,于3月3至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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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和小女友发生性关系的22岁被告诺西达左英﹐被指在2012年晚上8时左右,在哥打三马拉汉路前往阿沙再也一小巷处,和今年16岁的女友发生性关系,并生下今天已约1岁多的孩子,被控以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

他在2013年5月初晚上8时左右,在旧甘榜纳依处的屋后再次和小女友发生性关系,再次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也可面对鞭笞刑罚。

事后仍纠缠受害人

基于被告和受害者同属一个乡区,而被告在事发后还不断前去见受害者要求发生关系,作为不影响案件的进展,检方建议不让被告保外,而法官也同意这项申请,让被告继续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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