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20日讯)强奸妻子外甥女,被控以乱伦罪,被告愿意认罪但无法同意案件记录,因此法庭喻令进行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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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45岁被告巴利孙达被指在今年11月2日大约凌晨2时,在阿沙再也甘榜瑟邦拉勿住家内,和妻子的外甥女(13岁)发生性关系,被控以刑事法典376A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376B条文下被判刑。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也可面对鞭笞刑罚。
而他还在同一个时间地点内,让受害者为其口交,另抵触刑事法典377C条文,而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不少过6年但不超过20年监禁,也可面对鞭笞刑罚。
无法认同案情
被告被提控上庭时,表示愿意认罪。而向被告宣读案情时,他却表示案情有误,但表示﹕“不过,ok啦”。被告表示,当时他并没有将阳具放入受害者的阴道内,但检方却表示受害者撕裂伤痕是新创伤,被告后来解释那是使用手指所致。
鉴于被告表示认罪但无法认同案情,因此法官无法接受他的认罪,喻令让其进入审讯。
未获保外候审
检方向法庭表示,基于受害者如今和祖母同住,而被告的妻子很常回去探望母亲,因此无论是间接还是直接﹐被告都有机会接触到受害者,而将被告收监的话能将两者间接触的可能性减至最低,且这比被告在口头上应允来得更有可信度。
法官考虑到被告的罪行以及被告和受害者间的关系,当中也包括被告有可能接触到受害者,借此无法让被告保外候审。因此被告必须收监直至案件结束,但被告获准寻求法律援助或是聘请律师,让律师在明年1月14日审前准备前出庭为其辩护,而法官也暂定明年2月24、29日以及3月22日为此案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