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6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証实,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毁谤)条文,传召前首相敦马哈迪录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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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参与录取口供的队伍,是来自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法律与检控组(D5)的3名警官,由该部副主任拿督阿兹汉率队,隨同出席的警官包括,慕念迪助理警监和蔡惠英助理警监。
3人向敦马哈迪录取口供后,共乘一辆警车离开,並没有接受记者访问。
卡立较后向本报証实,今日是以毁谤条文调查敦马早前的言论,但他拒绝透露关於敦马何项言论。
早前卡立已透露,將调查马哈迪出席「凈选盟4.0大集会」上,所指有人涉及贪污言论。两个月后,正式传召敦马录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