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为被告,右2是国民登记局主控官尼克德斯顿。

(本报古晋5日讯)盗用他人身分证,印尼籍男子认罪,被判3个月监禁,即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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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身为建筑员工的37岁印尼籍男子哈山祖力,在今年10月6日约凌晨3时,在甘榜达闽默来友,被国民登记局的执法人员逮捕。

调查结果显示该印尼籍男子所使用的大马卡照片,虽然是这名被告的,但是大马卡内的晶片原主人却是沙巴人,因此抵触1990年(2007年修正)国民登记局条例25(1)(e)非法使用他人身分证条文。
以“咖啡钱”换来
据被告解释,这张伪造身分证是他从一名朋友处以“咖啡钱”换来,但却不愿意透露是多少钱,今日在最高2万令吉罚款以及不超过3年监禁的刑罚中,他被判3个月监禁。

据悉,这是首宗由国民登记局执法人员亲自将被告提控上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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