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5日讯)上个月发生在巴赛伯的树林的乌龙狩猎事件,一名41岁的男子今日在法庭被控非法拥有猎枪和子弹的控状,认罪后,被判坐牢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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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瑞奇斯登,现年41岁,住址在巴赛伯。他被控于今年10月19日,下午5时30分在巴赛伯树林,被发现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拥有一把猎枪和一枚子弹。
此举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8(A)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高达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被判14个月监禁,刑期从今日开始计起。
狩猎误杀 2兄弟自首
根据案情,被告当天与弟弟前往巴赛伯树林狩猎。当时被告听到树林里有动静,以为是猎物,便拿起手中的猎枪直击前方的猎物。
岂知,一声枪声却听到有人痛苦的叫喊声。此时,两兄弟才知道射中了人,而非猎物。
2人看到受害者躺在血泊中,并马上将伤者带离树林,送往医院治疗。
两兄弟于当晚8时30分向警方报案自首,并被扣查,以做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