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5日讯)檳州妇女,社会发展与家庭委员会主席章瑛指出,根据檳州总警长拿督哈纳菲两个月前的一封回函,虽没有法令指示,但檳警方皆会將所有被扣留的跨性別人士安置於特別扣留室,不会与其他性別扣留者共用同个扣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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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由於无法令约束,章瑛担心有关处理方式会因人而异,因此建议警方或相关部门人士明確下令,以规定所有警员统一將跨性別群体扣留者安置在特別扣留室內。

章瑛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她是於今年8月致函檳州警方,要求会面商討警方如何处理跨性別群体扣留所待遇一事,后在9月接获回函。

哈纳菲在回函中指出,警方目前在处理跨性別群体扣留者时,並没有面对问题。他说,根据现有的法令和条例,並没有明文规定警方该如何处置跨性別群体的拘留问题。

他说,目前警方是根据以下数个条规来处理扣留嫌犯:一、扣留所方案;二、1995年监狱法令537条文;三、国家警察总长常规指令A118;四、檳城总警长常规指令A48。

哈纳菲指出,根据现有的条规和法令,警方分配扣留室分类对象包括:一、不被提控的嫌犯;二、暂时扣留的嫌犯;三、被视为危险对象的嫌犯;四、醉汉;五、吸毒者;六、精神病患;七;女性;八、青少年。

致函医院商討

他指出,女性被扣留者不但可使用女性专用扣留室,也会获得一定程度的隱私保护,並由女警看守。

哈纳菲说,现有的法令和条规下並没有明文规定如何分配跨性別人士的扣留室,不过檳州警方对此问题时常予以重视,一般上会为跨性別人士安排个別扣留室,不会跟男嫌犯住在一起。

另外,章瑛也提出,除了扣留所外,其他公共空间例如医院,也应该考虑到跨性別人士的基本需求,为他们设置不侵犯基本人权的病房。

她指出,本身也將致函檳城医院以商討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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