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起诉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在一个大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课题上誹谤他一案,將展延至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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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瓦兹尔今日在內庭,会面双方的律师,即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法利占、菲洛兹以及阿末贾玛鲁丁,以及潘俭伟的代表律师哥宾星后,做出上述决定。

潘俭伟代表律师哥宾星指出,诉辩双方同意等待上诉庭裁决,拥有官职者是否具备法律地位来提出诉讼。

他也以英国一宗「德比郡议会起诉《泰晤士报公司》案件为例,该案件裁决任何地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不能起诉他人誹谤。

哥宾星解释,其当事人认为持有公职的纳吉,並没有资格提出这项这项诉讼。

上诉庭至今仍未择定一个审讯日期,聆审这宗涉及联邦土地发展局以及人民公正党报《公正之声》的官司,这宗官司將决定德比郡原则,是否可在大马使用。

高庭原定於今日聆审纳吉要求刪除潘俭伟答辩书部分內容,以及潘俭伟要求撤销纳吉诉讼的申请。

纳吉是以个人名义,在今年3月5日入稟高庭起诉42岁的潘俭伟和51岁的陈志刚誹谤。

这起官司是由於潘俭伟去年11月13日,在一场行动党筹款晚宴上发表的言论。他当时形容一马发展公司是纳吉製造的「大马史上最大丑闻」。

这个视频后来由第二答辩人透过《人民媒体》上载至视频网站Youtube。纳吉在诉状中指出,截至3月2日,《人民媒体》上载至YouTube的相关视频,瀏览次数达19万4979次;至於潘俭伟面子书转载的视频,瀏览次数达20万0709个; 《人民媒体》在面子书上载的视频,瀏览人数则达16万5293次。

纳吉说,已有许多网民瀏览这个视频,潘俭伟的谈话含有影射他的字眼,已对他名声造成破坏,因此通过法庭诉讼,要求索取普通赔偿、惩戒性赔偿、堂费,以及申请禁令,以阻止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或他们的代理,继续针对他发表誹谤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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