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4日讯)砂拉越近期分别接获得2起学校教职人员涉及猥亵未成年学生案后迅速采取行动逮捕2人﹐其中1名嫌犯涉及对多达15名有学习障碍﹑身体残疾及自闭症的特殊学生伸出魔爪﹐行径让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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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州警察总监拿督曼查在今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证实﹐有关2起教职人员猥亵案皆是发生在西连。

15特殊儿遭猥亵

案件一:
警方从本月16日至22日期间﹐陆续接获多达12宗家长及教师的投报﹐众报案人控诉多达15名孩子/学生遭到该校的1名行政助理猥亵﹑非礼﹐并且所有受害者均为学习障碍﹑身体残疾及自闭症的特殊学生。

警方接获得报案后迅速采取行动﹐已在本月17日将40余岁的涉案嫌犯逮捕﹐并延扣至今日。警方是根据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792法令)14(a)条文调查嫌犯﹐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3学生指控教师

案件二:
警方在本月22日先后接获3宗投报﹐报案者分别3名年龄14岁至15岁的学生﹐所有受害者在报案中均指控受到学校一名教师兼巡查员督导师的猥亵。

警方在接获投报后在翌日迅速采取行动﹐将40余岁的嫌犯逮捕﹐并在今日上庭还押。警方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792法令)14(a)条文及第14(c)条文调查嫌犯﹐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此外﹐警方同时还援引同一法令15(f)条文进行调查﹐有关条文阐明﹐任何人若肢体上侵犯儿童﹐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拿督曼查还也指出﹐上述2名涉案嫌犯身为教职员﹐原本应该要做到照顾及监督学生的责任﹐是获得受害者信任的监督者﹐但嫌犯却滥用相关职责来对学生进行性侵犯﹐因此根据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16条文﹐可附加刑罚不超过5年的监禁﹐以及不少于2下的鞭笞。

警方呼吁民众要对关于儿童的性犯罪案件更加敏感及关注﹐因为这些罪案如果不尽早制止﹐可能会长期损害受害者的心理健康﹐若对儿童性侵犯案件知情不报﹐也抵触了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19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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