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3日讯)涉及肢体上性侵10岁女童,中年男子今在地方法庭被提控,否认有罪后,订于明年1月9日进行审前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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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为54岁的陈氏。他被控于于今年1月1日上午10时30分,在丹章公集处,肢体上性侵一名女童。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14(a)条文(肢体性侵),并可在相同法令14条文下被判刑。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高达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否认有罪后,被谕令须以6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由于被告今未交保,须继续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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