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门县某国中今年4月发生了一起涉及代课老师以强迫或半强迫方式拍摄女学生性感照片的事件。这一行为涉嫌违反了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1项,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金门地检署接到情报后成立了专案小组进行调查,最近已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然而,受害学生的家长得知此消息后表示无法接受,并对司法判决不公感到愤怒,计划联合其他家长发起大规模抗议。
Advertisement
金门地检署在22日表示,尽管被告承认拍摄了女学生的照片,但否认使用了强迫手段,并声称拍摄的照片并非性感照片。经过对相关数位证据的检视和还原,检方发现女学生在照片中最多穿着短裤或露肩,未出现裸露隐私部位的情况。由于照片内容不足以构成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的罪行,因此检方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此外,针对涉案是否构成性骚扰的问题,检方指出根据相关法规,仅涉及性骚扰意图,且涉及未能乘人不及抗拒而进行亲吻、拥抱或触摸隐私部位的行为,不符合性骚扰罪的定义。因此,并非涉及刑事案件,而相关行政法规的违法性则需由相关主管机关判定。
此判决让一些受害学生的家长感到震惊和愤怒。他们对学校组成的性平会申复审议小组决定陈姓老师4年不得聘任为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的处置不满,同时对检方的不起诉决定感到无法接受,担心这会让涉案老师继续危害学童。他们决定联合其他受害学生家长进行抗议,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