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莱斯市14日讯)马来奕县劳工局执法部在Pandan 1路和Jaya Negara路进行了执法行动,以确保雇主遵守2009年的《劳工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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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andan 1路,执法官员进行的首次检查发现一位雇主违反2009年《劳工法令》,即违反外国劳工招聘准证的条规,一名店员被发现从事收银员的工作。
在Jaya Negara路,执法官员展开的第二次检查发现雇主违反2009年《劳工法令》的两项错误,即未提供公假休息日和未提供紧急救援装备。
上述这些违规,一旦被发现,雇主可能会被处以不超过每项违规汶币1000元的罚款。如果无法支付相应的罚款,雇主将被带上法庭。
劳工局提醒雇主要始终关注员工福祉事务,符合《劳工法令》的要求,例如提供正确的雇佣合约和按时支付工资,同时也提醒雇主不要滥用外国劳工准证,并遵守2009年《劳工法令》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