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0日讯)巴达旺市议会主席陈开表示,该议会自2012年开始,地方议会(广告)法令下对商家的广告牌收费始终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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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商家的店招牌首5平方米收费为25令吉,之后每增大一平常米则收费为50令吉;主招牌之外一律计为广告牌,而广告牌首20平方米每平方米收费为100令吉每年,每增大一平方米则收费70令吉每年。

“这些收费自2012年起就没有更改过。”

另外,他也说,至于每一间商业店申请主招牌和广告牌的5000令吉抵押金是可退还的。

他今日在其办公室接见巴达旺巴哈伊地方灵体会代表及万能公司代表移交支票后,接受记者的询问这么表示。

记者询问关于某政治人物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指地方议会广告牌收费高于西马5倍,针对上述提问他这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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