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陈秋兴(前)偕同其他人被带往法庭过堂。

(大山脚8日讯)宋万庆路隐秘小径命案,66岁被告陈秋兴(译音),到法庭过堂时,以福建话要求呈上求情信,向推事莫哈末哈里兹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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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灰色上衣及蓝色短裤的被告,共面对两项谋杀控罪。其在今早9时30分左右,在警方押送下抵达法庭过堂时,其从衣衫袋子拿出折叠纸张交予庭警,但遭到庭警拒绝。

此案主控官娜迪雅指出,尽管化验报告已出炉,惟控方仍在等待医药报告及DNA报告。因此莫哈末哈里兹随后择定案件在12月13日过堂。

当通译员向被告解说过堂日期时,被告突然以福建话提出要呈交求情信给予推事,“我要跟“玻璃”主(推事)说,我是冤枉的。”

经通译员翻译被告求情一事,推事促被告可在案件审讯期间,自辩时再提呈求情信。

根据首控状,被告今年6月6日下午1时45分至6时30分间,于宋万庆路一条小径上,致死1名79岁华裔男子卓顺义(译音),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

第二控状为,被告在6月6日,下午1时45分至同月8日,凌晨12时01分期间,在同一地点致死1名58岁印裔男子慕鲁伽三,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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