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6日讯)15个马来西亚棕油行业组织今联合发声明,呼吁审查我国棕油暴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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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暴利税(WPL)是对马来西亚所有油棕种植者和其他商业部门独家征收的,这在整个油棕供应链中造成不良的连锁反应,并影响长期竞争力和可持续性。

过去五年来,油棕种植园主向政府缴纳了高达 52 亿令吉的税款,光是去年就透过暴利税缴超过 30 亿令吉。

15个棕油组织联合呼吁我国在2024年预算公布后立即进行审查和重新考虑棕油暴利税。

15个组织分别如下:

  1. 马来西亚棕油协会协会(MPOA)
  2. 马来西亚种植园主协会(MEOA)
  3. 全国小型会员协会 (NASH)
  4. 砂拉越油棕种植业者协会 (SOPPOA)
  5. 达雅油棕种植业者协会 (DOPPA)
  6. 东马种植者协会(EMPA)
  7. 沙巴油棕加工协会 (SOPM)
  8. 沙巴雇主谘询协会(SECA)
  9. 马来西亚油棕厂商公会(POMA)
  10. 马来西亚棕油提炼商协会(PORAM)
  11. 马来西亚化学油脂制造商组织(MOMG)
  12. 马来亚食用油制造商协会 (MEOMA)
  13. 马来西亚生物柴油协会(MBA)
  14. 马来亚农业生产者协会(MAPA)
  15. 马来西亚种植联合会 (ISP)

有关组织今日联合发文告指出,尽管今年原棕油价格相对有利,棕油产业仍面临劳动力短缺的沉重压力,导致棕油明显损失,以及全国持续低产量导致当今最高的生产成本。

文告指出,令人沮丧的是,油棕树上的作物可以带来丰厚的收入,但大量未收获的作物却被浪费并最终腐烂,而没有实现其商业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马来西亚征收的暴利税仅针对马来西亚的油棕业征收,油棕产业的暴利税不仅影响该产业上游的竞争优势,而且会影响整个供应链,影响供应链中的利益相关者,并且由于缺乏针对老化油棕树的再投资,未来情况将会恶化。

因此,触发这项税收的暴利税门槛应该被审查并提高,特别是考虑到当今的现实情况,并纠正自1999年推出以来,认定种植园主不断赚取暴利的错误观念。

文告也指出,今年 10 月 26 日的最新媒体报道阐明了财政部对棕油产业暴利税的立场,目前,暴利税按照以下公式收费,并在下一个月的28天内支付。

马来西亚半岛 = 3% x 每月新鲜水果集群 (FFB) 产量 x 马来西亚棕油协会协会(MPOB) 原棕油月平均价格超过 RM3,000/吨; 沙巴和砂拉越 = 3% x 每月 FFB 产量 x MPOB 马来西亚原棕油月平均价格超过 RM3,500/吨。

尽管暴利税价格门槛是基于原棕油价格,但最终是向所有油棕种植者(不包括小农户)的 FFB 生产征收。

财政部已表示打算保留暴利税,但仍愿意修改其方法,包括征收率和利润门槛水准。业者对后一种声明表示欢迎,尽管这并不新鲜,并且已被多次重申,当局因此恳请政府尽快完成几年前启动的、拖延已久的税务审查。

尽管有初步预期,2024 年预算并未就暴利税和其他产业需求提出任何预期的有利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夫早些时候表示,他的部门向财政部提交了一份在2024 年预算中减少暴利税的提案。

其中包括在与马来西亚棕油协会协会接触后将沙巴和砂拉越的暴利税率分别从 3.0% 降低并恢复至 1.5% 的提议。

法迪拉曾表示,业界并不反对暴利税,但如果实施,他们想看看征税如何使该行业受益,包括激励措施和油棕重新种植等计划。

当时业界也预计,暴利税的一部分可以在 2024 年预算中分配给纳税种植者,以获得重新种植再投资补贴。

此外,财政部强调,棕油业的暴利税自 1999 年起就已实施,并定期修订征收率和价格门槛值,值得注意的是,2022 年 1 月对征税率的调整,使马来西亚半岛与沙巴和砂拉越之间的税率相等,但在整体税收等式中可能没有考虑到沙巴和砂拉越州销售税(SST)。

这项修订导致沙巴和砂拉越种植者最终支付比以前更高的暴利税,当原棕油价格超过每公吨 4000 令吉(加上沙巴和砂拉越分别现行的 5% 和 7.5% 州销售税)时。

此外,文告也指出,马来西亚的暴利税与全球规范不同:这些协会并不认为暴利税的概念本质上是有缺陷的; 事实上,当局承认,它可以提供明显的优势,将利润从利润丰厚的商业部门转移到有利于政府财政以造福人民的方面。

当局联合呼吁涉及马来西亚棕榈油产业征收暴利税的方式。 马来西亚的暴利税方法有别于国际标准。 虽然暴利税是全球公认的财政政策工具,但马来西亚的独特实施方式持续给棕油产业带来不成比例的负担,导至重大和不利的经济后果、低再投资和竞争力。

为了说明这种偏差,有必要考虑全球共识和暴利税的定义。 这个术语普遍指的是对超额利润征收的一次性税,或者是针对特殊历史事件而征收的税,而不是作为常规政策工具。 石油和天然气公司是暴利税的常见目标。 例如,英国在1997年对私人公用事业所有者征收一次性税,瑞典从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中征收暴利,美国在1970年代因赎罪日战争和欧佩克禁运而引发的石油危机期间也采用了这种税收。 最近,当油价跌至每桶 40 美元以下时,中国在 2020 年对炼油厂利润征税。 所有这些实例都符合普遍定义,是对历史事件的特殊反应,不幸的是与马来西亚对棕榈油的暴利税方法形成鲜明对比。 因此,目前的棕榈油门槛并不像这些定义所暗示的那样「意外」、「一次性」或表明「大量资金」。 这种不平等的出现可能是因为棕榈油生产商缺乏与其他行业不同的将业务转移到海外的选择。 基于公平竞争环境和对国家财政共同贡献的公平税收的关键需要符合昌明大马理念和创造税收收入的崇高努力。

必须意识到,油棕种植者已尽职尽责地向暴力税做出“捐款”,以支持政府的财政需求。 然而,当局恳请财政部认识到棕榈油产业当前的成本-产量-竞争力动态,并因此考虑该行业的呼吁,相信这些呼吁是有充分根据的,值得立即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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