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3日讯)警方日前瓦解的“恐龙团伙”,9名少年今日在法庭被提控破屋行窃罪控,唯9人皆否认有罪,被谕令保外后,于12月14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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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少年被告被谕令各须口头担保2000令吉及父母亲(其中一人)担保外出。

9名少年被告,年龄介于12岁至16岁。他们被控于今年10月28日晚上约9时及29日清晨约5时30分,潜入市区一商店,偷窃50令吉现金、8罐啤酒、12包美禄饮料、1台扬声器。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45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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