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放在公共区域的垃圾。

(马来奕3日讯)马诗市政局执法部门根据2021年杂项罪行法第30章法例,向一家违例的公司处以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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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被发现在马来奕班丹A村的公共区域堆放垃圾,例如矿泉水瓶、一袋袋水泥袋、空箱子等。

马诗市政局提醒民众和企业将垃圾扔到指定地点,不要在公共场所留下任何类型的垃圾,以保持环境清洁。

该局执法部门也将持续监控和巡逻,并对任何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的个人或公司处以罚款,包括在政府只为租户、商人、小贩保留的垃圾站中心乱扔垃圾。

如有对马诗市政局地区的公共场所乱扔垃圾的任何投诉,请联系该局执法部门,电话:3330789或3330780分机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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