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日讯)随着一宗敲诈和非法拘禁他人的报案人和受害者撤销有关的案件,加上推事认为他们对被告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因此涉案的华裔男被告被判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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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为38岁张某,原本被控两项控状。但基于报案者和受害者到庭上撤回对被告的警察报告,同时也法庭表示自愿撤回报告。加上推事认为有关的报案对被告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因此判被告无罪释放。

被告是由律师商客隆、林建良及余楹楹代表辩护。

第一控状指他被控于2022年3月21日,被发现敲诈1名受害者,因此而抵触刑事法典38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达10年,罚款鞭笞或其中两个刑罚。

第二控状指,他被控于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7日期间,非法限制和拘禁受害者超过3天,因此而抵触刑事法典34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达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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