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日讯)不诚实转移或隐藏他人1000令吉,钱驴账户持有者今在法庭认罪后,被判罚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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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来自吉隆坡的女被告黄氏,现年36岁。她被控于2016年9月2日上午11时11分在端姑奥斯曼处,不诚实转移或隐藏了属于29岁男子的1000令吉。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24条文,不诚实或欺诈地转移或隐藏他人财产罪控。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高达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原告当天在微信看到一则关于售卖苹果手机的广告,并对之感到兴趣,于是与对方联络。

原告汇款后,对方承诺会把手机邮寄给原告。唯原告迟迟都没有收到货品。原告发现自己被骗,于是向警方报案求助。

经警方调查,被告的银行户口有原告的转账记录,而汇入该户口的款项很快就被提取。

被告对上述的罪控表示认罪后,被判罚款1000令吉或坐牢7天替代之,被告选择缴付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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